主要职责
领导分工
职能处室
 
   
青岛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参与国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国内招商、对口支援、经济协作、西部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意见;研究提出国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年度责任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2、建立国内经济合作项目资源库,编发项目信息,发布合作项目目录,编撰国内合作期刊。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来青投资的项目进行前期论证、立项、报批;对我市投资的对口支援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并组织实施;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投诉。
      4、负责做好对各市区、市直部门和单位参与国内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承办以青岛市名义参加或举办的国内经济合作活动。
      5、负责市政府派驻对口支援地区和相关地区联络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外省市经济合作组织及友好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6、负责外地政府驻青机构的审批和外地企事业单位驻青机构的登记备案工作。
      7、负责三峡库区重庆市忠县外迁移民的前期接收安置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三峡建委、中央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山东省东西结合办交由青岛市承办的各项任务。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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